投诉人:王女士
投诉时间:8月15日
我有一套老公房已经居住了十几年了,最近想重新装修一下。于是我找了一家装潢公司,对方报出的价格让我相当满意,便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,总价为1.8万元。谁知道,烦心事接踵而来,之后每做一个项目都要我加钱。
装修第一天,施工人员来到我家中,一进门就告诉我,合同中有一条没有写进去,就是要支付敲墙费用,我问要多少钱?施工人员看了看我套内面积只有40多平方米,就说敲墙费要2000元。我当时没有同意,没有想到他们转身便走了。无奈之下,我花了1000元左右,另外找人把墙壁敲好再通知对方,施工人员才很不情愿地开工了。
在装修中我发现,施工人员没有征求我的意见,在我房间里装了很多插座,装完之后才告诉我,多出来的十几个插座都没算在合同里,还是要支付几百元钱。
在此之后,又有多个施工项目,对方都称“合同内没有注明”,一样样都要我加钱,甚至连装一个大橱,把上面的钉子抹平,也要我增加费用,如果不同意他们就停工,逼你就范。
这样一笔笔款项加起来,又要支付几千元,这让我十分光火。本来就是看中该公司报价比较实惠才选择了他们,现在刚做完了隐蔽工程就已追加了几千元,这样随意加价,等到装潢结束还要增加多少费用啊!
我与他们交涉无果,只能向浦东新区消保委求助,希望能够帮我协调解决。
记者连线
记者从浦东消保委了解到,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,他们很快联系了施工方,但对方态度比较强硬,一再声称“增加项目的报价是合理的,都是实际需要使用的材料,并没有随意开价”。对于消保委提出“为何没有事先在装潢预算清单上注明收费项目”的质疑,经营者则避开主题拒绝回答。无奈,消保委只能建议王女士寻求其他解决途径。
“先以低价装修为诱饵吸引客户,然后在实际装修过程中巧立名目横生枝节,要求消费者增加款项的类似纠纷在装潢类投诉中屡见不鲜。”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老房装修的客户一般都是中老年人群,他们要求价格实惠,简单装修,但对装修工程缺乏经验。于是有些不良装潢商家就用低价来吸引老人,在签订合同中故意漏掉一些必需的项目,比如敲墙、砌水泥、插座、电线等等。然后在装潢过程中,反复告诉业主“这个合同里没有”“那个是必须要装的,否则会如何如何”,逼得业主不得不增加上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装潢预算。“如果消费者向消保委投诉维权,对方就会拿出合同,这些项目确实没有列入合同,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。”
在此,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装潢过程中注意甄别,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低价。家庭装修应有造价预算的程序,材料费、施工费、管理费、利润等都应该明确,而没有信誉、无质量和服务保证的装修公司或施工队往往会采取“一口报价”或低于别人报价的做法承揽业务,在合同中故意漏掉一些重要的工程项目,然后再一步步加价。消费者应该特别警惕,谨防上当。
律师说法
现实中,王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个案,装潢公司就是挖了“坑”,王女士不慎跳了进去,陷入了两难选择:要么一项项加钱继续装修,要么停止装修变成“烂尾工程”,前期付款打水漂。王女士该如何是好?我们请上海纵横律师事务所严佳斌律师为王女士支支招。
“在装修过程中出现增加项目,导致业主和施工方发生矛盾,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,业主如何能避免‘掉坑’呢?”严佳斌律师告诉记者,一种办法是要事先做好预防准备,在施工合同签订的过程中,要严格审核合同条款,比如在装修费用上,需要和施工方明确装修费用属于“闭口价”,施工方必须保证不会再有增加费用的项目; 同时还要确保合同中不会出现诸如“工程项目若有增加,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并据实结算,实际装修款以实际发生为准”等之类对业主方不利的条款。这样,在事后的施工过程中,业主就可以避免屡屡和施工方“扯皮”的现象。
出现王女士这样的情况,在合同条款上没有慎重审核而导致“掉坑”了,如何来破解这一僵局呢?严律师认为,这需要业主有事后维权的耐心和决心。如果施工方增加的项目,在价格上明显不合理,同时又故意以停工相胁,业主可以明确告知施工方:准备采取诉讼方式,要求解除装修合同,同时对工程现状进行价格鉴定,以对施工方起到震慑作用,制约施工方无法获得额外利益,迫使其不再恶意加价。
法治报记者 王建慧